G3京台高速浦城至建瓯段、G25长深高速建瓯至南平段、G76厦蓉高速龙岩至长汀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招标编号:E3507000102802003002
原公告项目名称:G3京台高速浦城至建瓯段、G25长深高速建瓯至南平段、G76厦蓉高速龙岩至长汀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823945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其他事项”中原为:8.2 信用分的使用:本次招标投标人的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修改为:8.2 信用分的使用:本次招标投标人的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注:若招标文件中有相同内容,均做相同修改。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中增加:注: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注明“G3、G25、G76安全韧性设计审查”,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 1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原为: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基本分6分,根据担任类似岗位完成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情况加分,每增加一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修改为: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基本分6分,根据担任类似岗位完成高速公路设计或设计审查(咨询)情况加分,每增加一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三、答疑澄清
1、关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②已通车后高速公路的提升改造或维修或专项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审查(咨询),因相关省份的项目不在备案范围内,不列入交通运输部管理系统,不能查询到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可否提供项目合同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及其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滨溪东路9-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话:0599-50100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7850045289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