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嘉州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标段).
情况说明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编制说明所列的规费24901.81元与“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规费合计金额24901.87元存在微小差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报价清单中编制说明所列的规费按照招标文件“控制价不含组价”编制说明描述填写,但在计算总报价及涉及规费金额的任何计算处,均应以24901.87元为准。
本次说明不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根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6.9.2本次说明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修改,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再做调整。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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