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香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硬化道路、太阳能路灯等内容。
2.2建设地点:廊坊市香河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香河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一标段)
香河县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
16 日至2025 年
9 月21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2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0月9日
9
时30分,地点为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
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
电话:0316-8676017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任雅楠, 联系电话:0316-5907077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6-8311337
邮箱:xhrjbxmz@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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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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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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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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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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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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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府前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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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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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398号都市新城E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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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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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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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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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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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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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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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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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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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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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83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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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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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590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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