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重庆分公司行李箱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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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行李箱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行李箱包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522155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为满足旅客对于行李箱包的质量、尺寸等差异化赔付需求,供应商根据我方需求及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箱包。
(一)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管理体系文件《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等我方流程标准以及QB/T 2155-2018《旅行箱包》等国家标准。
(二)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20寸、24寸、28寸三种尺寸箱包,箱包应为硬箱,箱包需为标准箱、非异形箱。
2.供应商在接到供应商下单通知(电话、微信、邮件等)后,应在5日内送达相应数量、规格的行李箱包至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至机场隔离区内时,我方可为供应商提供协助,如协助未果,供应商应送至我方指定的隔离区外地点)。
3.完成采购合同签署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中对应款式和型号配送,不能因货源问题更换产品。
4.供应商实施箱包的包装、运输、交货等事宜。
5.供应商负责所提供箱包的质量问题,如出现箱包质量或运输损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更换或维修。
6.供应商在交货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春运、暑运期间供应商须提前在重庆市内备好各种型号货源和人手,满足春运、暑运期间正常运行。
8.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的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合法生产、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制造商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
(四)验收标准:
1.供应商将产品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到场清点交货数量,并对外观、包装等进行验收。
2.箱包交付时,若我方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不符,有权拒收,并保留索赔权利。
3.箱包交付后,若我方在使用时发现质量或运输损坏问题,供应商应在下次交货时进行无偿更换或维修。
(五)其它
1.本项目拟签订两年合约期,拟选择2家供应商。
2.20寸与24寸箱包价格不高于220元,28寸箱包价格不高于260元,价格为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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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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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2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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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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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重庆分公司 | |||||||||||||||||||||
联系人:黄滟婕 | |||||||||||||||||||||
联系人电话:023-67838562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a67824164@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填写并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模板请见附件1。
(二)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附件2《“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