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JCG-202509260021
二、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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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水佳村新沙组水佳三号安置区62号 |
折扣率:80.00%
| 78.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浏阳经开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服务类(湖南天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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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浏阳经开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督性监测、常规监测、雨污排口及河流断面监测等监测项目:1、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大气、废气、室内空气现场采样及测试;固体物品采样;水质量 采样;生物采样;放射性样品采集;焚烧废气采样;噪声;振动;电磁;样品制备;理化检测;放射 性检测;生物检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 2、环境监测范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督性监测、常规监测、雨污排口监测等监测项目; 采购人指派的其他监测事项。 | 1、质量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 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二)检测机构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将本机构资质范围内的业务进行转包。但确因监测工作需要 ,经采购人同意,可将本机构资质范围外的监测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且一事一 报,总委托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三)紧急情况下监测能够提供每天24小时的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进 行监测。 (四)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五)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六)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 结果的时效性。 (七)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等不对外提供,归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浏阳经开区环保办所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有泄露,将依法追究中 标单位责任。 2、其他要求: 一般监测: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 紧急监测: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委托单位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中标供应商现场采样 结束后3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 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有一组人员必须 24小时待命,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小时内必须到达采样现场。未按时到达的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1%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分组配合执法监测。 5、中标单位在监测工作中出现以下错误,或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一般监测或紧急 监测任务,影响了采购方的正常工作开展,采购方将根据情况每次(项)扣除合同金额的 1%-5%费用 ,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费用,情节严重的中标方将列入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 阳经开区环保办系统负面清单。 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泄露被检验检测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伪造、转让、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或冒用签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三)超出资质证书确认的业务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四)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报告; (五)转包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文件禁止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 (六)擅自更改、简化检验检测程序及内容; (七)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八)故意贬低、诋毁其他检验检测机构; (九)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十)私自对外提供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等; (十一)利用本次检测服务及其影响采取威胁、逼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在长沙市内相关单位推广环境 类业务; (十二)违反服务承诺书的其它相关内容。 6、如出现下述情况,采购人可无条件自行终止本项目: 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人无需再采购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总费用支付完毕; 三、其它特殊情况。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采购人均不负责。仪器设备自行负责保管, 发生任何损毁采购人均不负责。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应加强采样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时应配备 安全防护措施,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凡因各种原因在服务管理过程中,造成自身或 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 任。 | 本项目服务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6个月内,因本项目采用费用据实结算方式,故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 | 一般监测: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 紧急监测: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委托单位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中标供应商现场采样 结束后3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 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有一组人员必须 24小时待命,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小时内必须到达采样现场。未按时到达的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1%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分组配合执法监测。 5、达到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标准。 | 2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斌辉、王磊(采购人代表)、曹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收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需求管理书编制费用)为柒仟元整(小写:70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浏阳经开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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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8.33 | 1 | 1 |
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59 | 2 | 2 |
湖南正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0.07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联系方式:1387489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云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联系方式:18900719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云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00719589
湖南云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