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振宣水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天平路17号思佳花园北15幢8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造价咨询(一阶段)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5089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与无为路交叉口三宏大厦 | |
投标报价:0.25%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30分 | |
项目负责人:李顺达 | |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0934000058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4标段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1、明珠产业园三期、创新产业园三期一标段和生物医药基地一期一标段项目结算审计-3标段;2、合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淝河小区全过程咨询服务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芜湖市湾?b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A幢四楼 | |
投标报价:0.25%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27分 | |
项目负责人:江杰 | |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1934000130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宜居香城湾北标段A区工程审计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1、北信源(南京)研发运营基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2、弋江区2508号宗地项目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 |
投标报价:0.25%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23分 | |
项目负责人:黄思东 | |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建[造]1112340000166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丰乐镇三里村整村推进及安置点(凤落苑)项目审计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业绩:1、新港家园等3个项目结算审计(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台项目);2、肥西县上派镇新四十埠家园安置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列第三,且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业绩、奖项得分也相同,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现场摇号,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2.5条的要求,初审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泰正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0563-22335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1080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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