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龙化工公司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及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尼龙化工公司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及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尼龙化工公司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及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PZB-25Z407;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标段:尼龙化工公司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
此次招标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系统设计,确定本项目的系统配置、设备选型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本体、配套仪表、改造所需相关材料、AI控制系统)等,确保系统技术先进、质量一流、节能、环保、高效;(2)负责尼龙化工公司 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卸车、安装、调试、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服务期质保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10 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服务期内服务方收益分成系数为79.9% |
2标段: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
此次招标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针对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B014B#实际运行情况,完成改造方案设计,确定本项目的系统配置、设备选型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本体、配套管道、水泵出口管力阀、配套电气仪表设备)等,确保改造后水泵的技术先进、质量一流、节能、环保、高效;(2)负责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卸车、土建安装、调试、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服务期质保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40 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5年12月10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8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
标段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综合得分 |
1标段:尼龙化工公司3#循环水系统AI智能优化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
第一名 |
山东天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8%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70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88.89 |
第二名 |
上海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9%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90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66.23 | |
第三名 |
西安海奥智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9.5%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61.99 | |
2标段:尼龙化工公司4#循环水系统效能提升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
第一名 |
南京腾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78% |
项目工期:100天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88.7 |
第二名 |
河北协同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
79.3% |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工期:129天 |
75.45 | |
第三名 |
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6% |
(1)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0日历天内完工,并满足技术要求;(2)技术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
66.94 |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5-2787213
邮箱:49794258@qq.com
业主单位:河南神马减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东方今典产业园12号楼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37509750
邮 箱:8098870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业务四部范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87707
邮 箱:fpj-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
财务邮箱:zpzbcw@163.com
平台技术电话:15225030901、15937530605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278710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0375-27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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