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25年病险塘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整治工程(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2025年病险塘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整治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9SL-571001001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2025年病险塘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整治工程(EPC) (项目名称)已由 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山县2025年病险塘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5】2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金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通山县 。
建设规模: 加固病险大塘24座、拦河堰7座,修复河道29处、沟渠9处、水利设施防汛道路1处整治人居环境1处、地质灾害1处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加固病险大塘24座、拦河堰7座,修复河道29处、沟渠9处、水利设施防汛道路1处整治人居环境1处、地质灾害1处。本工程是在实施方案完成后进行的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实施方案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
合同估算价: 12998600 元 。
2.3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②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注册于该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单位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近 5 年承接过 同类工程(河道治理)合同金额600万以上业绩或类似工程(水利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责任义务(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4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9%94%81%E3%80%81%E6%A0%87%E4%BF%A1%E9%80%9A%E3%80%81%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3%E7%A7%8D%E4%BB%BB%E9%80%89%E5%85%B6%E4%B8%80%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5%B8%B8%E8%A7%81%E9%97%AE%E9%A2%98%E2%80%94%E6%B3%A8%E5%86%8C%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金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山县大路乡犀港花园路水利局 |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南路5号保利心语九区3栋2层2室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600 |
联 系 人: 曹俊文 |
联 系 人: 刘婷 |
电 话: 13986632629 |
电 话: 13476884164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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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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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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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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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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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22 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