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第1号答疑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重庆綦江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答疑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答疑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答疑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答疑补遗书内容为准。本答疑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事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答:根据《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渝金发[2024]116号)有关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应慎重选择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
问题2: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2建设规模提到不设服务区,与工可报告不符,请明确建设规模和内容是否以工可报告为准?
答:本项目重庆段拟设开放式服务区一处,贵州段不设服务区。建设规模和内容请参考工可报告,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为准。
问题3:P30页招标文件3.1.8“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对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修改建议并阐述理由。”投标文件格式中未给定该部分填写位置及格式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格式自拟,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自行确定填写位置。
问题4:P41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中: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资协议”和第五章“特许经营协议”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答: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对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修改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修改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是协议谈判的基础,但并不视为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修改建议。投标人不得以此条件为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
问题5:P63页投资协议“附件一: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应满足《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和《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机构及人员配备标准化指南》(渝交路〔2022〕27号)的要求,请明确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是否满足贵州省相关要求。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实施过程中贵州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6:P103页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节项目工程建设“2.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或分别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项目进入正式运营期。请明确贵州省或遵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参与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及运营绩效考核。
答:1.本项目不开展建设期绩效考核;2.本项目运营评价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实施机构组织开展,贵州省或遵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参与。运营评价相关约定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56条。
问题7:P169页投标函附录中“注:1.投标函附录中所有数据(文字除外)均保留2位小数”,P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5项目投资估算:估算投资约583528万元,具体以核准意见为准”。为确保投标文件编制的准确性,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可参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583527.84万元格式,以万元为单位,数字保留2位小数。
答:可以参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583527.84万元格式,以万元为单位,数字保留2位小数。
问题8:P10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信誉要求:提到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分别提供或联合体所有成员统一提供,与招标文件P186五、承诺书中“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不一致,请问以哪一条为准?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问题9:P21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特许经营者履约保证金”(5)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招标人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P22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建设履约担保”(3)建设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后,项目实施机构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期履约担保后30天内应将建设履约担保的剩余部分退还。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与建设履约担保时间上存在重合部分,请问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截止时间能否调整为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且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之日止?
答:不调整。
问题10:P17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公路项目”后附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是否仅提供体现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关键页即可?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体现“一、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公路项目”表中的关键信息。
问题11:P10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状况表,需附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P184页“三、近年财务状况表”下方注第1条: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近3年(指2022~2024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是否仅需附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无需附全本财务报告。
答:提供的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问题12:P11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信誉要求(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请明确起始时间。
答: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
问题13:P17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提及“共同投标协议”。是否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一、联合体协议书”?
答:是。
问题14:P41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中:未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本条所涉全部内容是否以格式自拟的承诺书为准?
答:投标人可提供承诺书,具体违法行为可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如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问题15:P50页投资协议“2.项目概况”中2.2建设规模未明确收费站数量,且重庆段设有一处开放式服务区,请明确本项目的收费站数量及开放式服务区是否设置收费站。
答: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设匝道收费站3处,均设置在重庆境内,具体设置在除起点处枢纽互通外的其余2处互通,以及开放式服务区。
问题16:P179页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封面下方无备注内容,未列明单位、盖章要求。
是否以商务部分封面下方的要求为准,即: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名称应将联合体全部成员列明,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下同。
答:是。
问题17:P183页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总资产、净资产。请明确是否以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答:以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问题18:P183页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银行资信等级副本、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扫描件(如有)。“如有”是否指若有上述材料需提供,若无上述材料可不提供?
答:此处修改为: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资信证明、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扫描件。
问题19:P186页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书”,注: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目的要求逐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这里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目是否指的是:P10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分别提供或联合体所有成员统一提供(一份文件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承诺)。
如指向正确,存在不一致情况,是否以P10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条信誉要求提供为准?即: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分别提供或联合体所有成员统一提供(一份文件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承诺)。
答:详见问题8。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4)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中的第(2)项修改为: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应按照初步设计概算包干承担全线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结合土地征收进度要求,按比例及时向政府方支付本项目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若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因降造原因在征得政府方同意后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导致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较初步设计批复增加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除本条款明确列明的应由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的额外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之外,因城市规划、地质结构、古物文物发掘、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较初步设计批复增加的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2.本项目存在压覆煤矿资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正在由初步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具体压覆数量还未明确,编制完成后按照市规资局《关于分类实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65号)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批准同意后,按现有政策,压覆矿产资源无需补偿,故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计列压覆矿产资源补偿费。
招 标 人: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招标代理: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09日
[50000120250926001070101].CQCF
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