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 2025 年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T0000G25103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2025年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已由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安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批复》庆政函【2025】4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往年结余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公司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庆安县 2025 年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项目购置各类设施设备18台(套),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6144000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招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在开标时发现同一品牌有多家制造企业、代理商参与投标,相关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自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申请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以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724407778
招 标 人:庆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庆安县余庆北路24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55-435390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苗圃小区A2栋2单元3层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32262
电子邮箱:zzly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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