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318号】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郏县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郏县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新浩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序号
包名称
包内容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5
第五标段
在郏县王集乡、黄道镇修建村组道
2062382.34
2062382.34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郏县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在全县部分乡镇修建农村道路;
5.2建设地点:郏县境内;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
5.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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