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建设能力公开招标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RZB-2025-12
2.项目名称:
香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建设能力
3.项目预算金额:
144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140
万元
4.项目单位: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香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建设能力 | 144 | 1 | 采购便携式VOCs检测仪10台、微风测速仪10台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
网址:
http://www.hebpr.cn/)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
025
年
6
月
1
7
日
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
3.
递交方式:
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相应位置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
“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
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8、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均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
地址:香河县文昌街
2号
联系方式:
赵鑫
0316-8581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泽荣招标代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芷菱苑南区商业
A2-8层
联系方式:
田延鹏
0316-521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延鹏
电话:
0316-521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