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快递寄收服务业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快递寄收服务业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47-2560SCCZC416)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本次拟选择1家投标人,为金科中心及各入驻机构提供为期1年的驻场快递收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6.93万元。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指:金额达200万元的国家有权机关开具的罚款)。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应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与以下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的类似合作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包括:采购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日9时至17时。
4.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6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