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拟在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二期航道基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B-A):庙岭航道(C-B)长2.2km,双侧拓宽;内航道(B-A)长4.2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外航道内段全长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徐圩30万吨级航道长17.6km,适当增深。
②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增设徐圩航道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在六号锚地增设1个30万吨级油船锚位。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LYG-30GKJ-STXF标段,招标范围为如下:
(1)根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内容梳理;
(2)根据有关要求,结合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环评报告书,确定生态跟踪监测范围、站位(侧线)布局、监测时间、监测方法等;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判断工程造成的生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生态修复措施;
(4)制定生态跟踪监测及其他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的经费概算和实施计划;
(5)编制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查;
(6)编写本项目生态修复总结报告。
注:生态修复方案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具备后续生态修复施工招标及实施的条件。
2.3 咨询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并协助发包人完成送审及报批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生态修复方案(或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海洋技术专业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项生态修复方案(或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肖工
电话:0518-823622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话:0518-85515121
邮箱:1175800097@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75800097@qq.com ,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