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姚家平水库一般道路复(改)建工程(一标段)(ESSJ-202512GL-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512GL-00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姚家平水库一般道路复(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23】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大峡谷风景区。 建设规模:恩施市姚家平水库一般道路复(改)建工程,大峡谷停车场至茶园道路、青岩弯至后槽道路、石板沟至堰塘坪、高台小学旧址道路、大和线还建道路(新建)大和线至老村新建道路等6条,路面为4.5m--5.5m宽混凝土路面,约5.539公里,其中新线约1.5公里,新建小桥(跨径约12米)一座。一标段:起点桩号为IK0+000,止点桩号为IK1+138.796。二标段:起点桩号为GK0+000,止点桩号为GK1+691.109,起点桩号为HK0+000,止点桩号为HK0+052.810。三标段:起点桩号为CK0+000,止点桩号为CK1+143.975,起点桩号为DK0+000,止点桩号为DK0+144.778 ,起点桩号为EK0+000,止点桩号为EK0+273.421 ,起点桩号为FK0+000,止点桩号为FK0+336.700。四标段:起点桩号为AK0+000,止点桩号为AK1+287.322,起点桩号为BK0+000,止点桩号为BK0+154.171。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金额:347.259034万元,二标段 181.211817万元,三标段 220.132004 万元,四标段 148.934214 万元,本公告仅为第一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0 合同估算价:3472590.34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可以参加“恩施市姚家平水库一般道路复(改)建工程 ”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按定标的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31至2026-01-20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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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或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承诺函(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进行承诺)。 注: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日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即交工时间于 2020年 12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承诺严格按该文件精神实施项目。 6.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第 1、2、3、4、5、6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第7条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 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④近5年(即交工时间于2020年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担任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 ⑤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总工:1人 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③近 5 年(即交工时间于 2020 年 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担任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④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 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2、提供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如是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安全员:1人 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 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 2025 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如是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 9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无。 附录 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无。 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 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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