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1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孟韵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计划在洛阳市孟津区公办中小学校园餐搭建智慧食安云管理平台及智能称重管理体系,集成多维度数据统计。实现采购配送实时跟踪、食安数据准确无误,提升管理效能与用户体验。打造财务共管系统,精准监管餐费收支。该软件平台需要满足教育局端、学校端、家长端、食堂商端及供应链端等核心模块,并完成软件环境资源及智能称重等功能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等工作,内容包含智慧校餐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升级维护、智能称重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9日08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洛阳孟韵综合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NXWLY(2025)21号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1301000.00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津区校园餐智慧食安云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计划在洛阳市孟津区公办中小学校园餐搭建智慧食安云管理平台及智能称重管理体系,集成多维度数据统计。实现采购配送实时跟踪、食安数据准确无误,提升管理效能与用户体验。打造财务共管系统,精准监管餐费收支。该软件平台需要满足教育局端、学校端、家长端、食堂商端及供应链端等核心模块,并完成软件环境资源及智能称重等功能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等工作,内容包含智慧校餐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升级维护、智能称重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运维等。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平台建设;
6、运维服务期:5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和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单位联系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网上获取,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邮箱中,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