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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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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6年综合生产用房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3-08-04A-2026-D-F-D29110C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本项目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10kV外市电引入及内部配电系统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与材料采购安装、系统调试试验、验收送电、竣工资料移交、质保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不含税金额742,755.29元,适用增值税税率9%,含税金额809,603.27元。

不含税预算(元)

增值税税率

含税预算(元)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

含税安全生产费 (元)

不含税规费(元)

含税规费(元)

不含税暂估价(元)

含税暂估价(元)

742,755.29

9%

809,603.27

14855.11

16192.07

4,582.39

4,994.80

141059.08

153754.40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正式送电(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关于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折扣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人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审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企业资质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3)三项有效的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承修、承试均需三级或以上)【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规定】;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如供应商根据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取得上述对应资质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2.4 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证/C3证)。

注:

(1)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且与施工人员不得复用,若出现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2)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

(3)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4)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予以认可),原件备查。

2.5 施工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配置1组施工队伍,至少由2人组成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及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1人同时具备双证或2人分别具备其中1种证书均予以认可);注:

(1)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与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

(2)人员证书:须提供应急管理部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

(3)该组施工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复用,若出现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2.6 类似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7月1日(含)至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外市电/其他送电/变电/配电类工程施工。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

③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

④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且无法区分金额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等,仅认可同类项目业绩范用内的金额,投标人应自行核减非投标同类业绩金额;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投标人之间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7 联合体要求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承诺函。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1年07月0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9 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审查相关承诺。

(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标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投标人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29110

温馨提示:

A.我公司收款账号为虚拟账号,每一个账号均只对应一个项目,请严格按照本文件中账号进行支付操作。【个人转账、公司转账均可】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C.请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超时系统可能无法下载文件。

D.请仔细核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申领联系人信息,后续招标文件费用电子发票将直接发送至该联系人邮箱。

支付完成后请将转账凭证(邮件主题为公司简称+项目简称)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8780247748@[链接])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款发票领取方式: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均为电子发票,将按照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贵公司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填报的联系人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唱价,并保持专人守候及电话畅通,登陆系统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唱价结果并签章。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6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50元人民币/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链接])、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链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陈老师】联 系 人:【冯根、魏媛辉、连宇航、高霜、陈晓波、杨双全、李平江、伍春洋、陈蕾】电    话:【028-87381805】电    话:【18780247748、1803070905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8780247748@[链接]】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    号:/账    号:【3110910037672629110】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08号】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链接])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3880609427@[链接]】)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主要负责人: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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