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01号
项目名称: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一、补遗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4条 投标价(发
包价)修改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内容 |
6.4 | 投标价(发包价) | 投标价(发包价)8112255.32 元。 注:1.投标价(发包价)=工程可竞争费用+工程不可竞争费用 (1)工程可竞争费用=(招标控制价8630144.26元-工程不可竞争费用)×(1-各行业工程项目对应的下浮率 7%)。 (2)工程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440436.42 元+规费57320.84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0元+创优质工程补偿奖励费元+税金733973.45元+其他0元 。(不可竞争费根据行业实际选填或不填) 2. 可竞争费用部分,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率区间 5%-8%,市政工程下浮率区间 5%-9%,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下浮率区间 7%-10%。 注:投标人只能以本条公布的投标价(发包价)作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修正后)与投标价(发包价)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投标。 / | 投标价(发包价)8008352.78元。 注:1.投标价(发包价)=工程可竞争费用+工程不可竞争费用 (1)工程可竞争费用=(招标控制价8530697.14 元-工程不可竞争费用)×(1-各行业工程项目对应的下浮率 7%)。 (2)工程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286749.06元+规费55958.88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0元+创优质工程补偿奖励费元+税金725926.96元+其他0元 。(不可竞争费根据行业实际选填或不填) 2. 可竞争费用部分,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率区间 5%-8%,市政工程下浮率区间 5%-9%,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下浮率区间 7%-10%。 注:投标人只能以本条公布的投标价(发包价)作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修正后)与投标价(发包价)不一致将视为无效投标。 /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条 履约担保
修改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内容 |
7.3.1 | 履约担保 | 投标最高限价8112255.32 元。 | 投标最高限价8008352.78元。 |
注:本条款中其余内容不变。
(三)时间变更: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9日9时0分 | 2025年7月14日9时0分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9日9时0分 | 2025年7月14日9时0分 |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9日9时0分 | 2025年7月4日9时0分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日9时0分 | 2025年7月7日9时0分 |
(四)本项目施工图纸内容,以本次上传的“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
(五)本项目招标清单内容,以本次上传的“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清单).CJZ”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