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西咸新区第一小学北校区食材采购及配送、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LYCZB-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成新区第一小学北校区食材采购及配送、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咸新区第一小学北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西咸新区第一小学北校区食材采购及配送、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水果、干货调料采购及配送;(002)糕点、面包采购及配送;(003)豆制
品采购及配送;(004)餐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蔬菜、水果、干货调料采购及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明材料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哪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糕点、面包采购及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明材料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包含糕点类食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其经营项目需包含糕点类食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豆制品采购及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明材料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4餐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证明材料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2.1、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含12月)以后任意时间段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信用记录审查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8.承诺:提供具备履行本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需包含以下任意一项:餐饮服务管
理/热食类食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周六周日)本项目须现场报名,谢绝邮寄,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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