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9727-2 |
|---|---|
| 项目名称 | 开化县四季园林有限公司十里铺村1、2号地块苗木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开化县四季园林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衢州市 |
| 挂牌价格 | 726,771.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9-29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报名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_8_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 金订单支付为准)。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报名材料中《特别事项约定》对应内容承担。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308041060000018886;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4.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5.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如预期未完成,按每延期一天 80 元扣除履约保证金。6.标的交割及清运事项详见保证书(如有),转让方签署交接清单与保证书(如有)等书面手续方可转运标。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8.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迁移、装载、运输工作,迁移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种植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迁移,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迁移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迁移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区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管线及其他设施,场地应在迁移结束时清理完毕。9.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10.转让方对转让的绿地苗木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不作保证承诺,亦不承担责任。提供的绿地苗木处置的数量、成活率、完好率、实际品质等,在现场看样时已经受让方现场确认,对转让方所示的绿地苗木数量仅供参考,移交时如发生缺损,不影响合同价格, 受让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反之也不增加价格。11.受让方自绿地苗木成交当天起自行承担保管及养护风险,在迁移、 搬运、栽植过程中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行承担迁移、搬运、栽植过程中已知或者可能存在的潜在的风险,出现的苗木偷盗、枯死、缺损 等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2.受让方按要求做好苗木地块范围内苗木起球、树枝整理外运、吊装运输等。受让方应自行向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苗木挖取和移运的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施工迁移方案,同时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严格施工。13.受让方应对迁移、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迁移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4.若受让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非法处置绿地苗木的,每发生一次, 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受让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若导致转让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全额向受让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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