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轻工大学-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度金银湖校区、常青校区零星维修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00120250600708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度金银湖校区、常青校区零星维修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第三项技术要求中:“(三)相关服务承诺: 1、工期延误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因自身原因导致所施工程工期延误后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因自身原因导致所施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所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所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交附件一格式内容的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将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的服务承诺书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三)相关服务承诺: ★1、工期延误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因自身原因导致所施工程工期延误后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因自身原因导致所施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所施工程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所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合格的经济处罚承诺且该经济处罚不应有上限(总额)限制。(提过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文件中的项目编号现更正为:“420001202506007084”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更正日期:2025-10-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已报名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重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方式:1397119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9号西北湖中心B1栋514室
联系方式:027-8535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治明、刘婧婕、谭雪、陈纤纤
电 话:027-85359029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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