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界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9853(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界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市界河流域人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界河流域界河、罗山河、金泉河、金龙河等干支流范围内38处入河排污口及重点监测点位实施规范化建设。一是监测计量建设,设置38套视频监控系统,配套19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5项参数,19套在线监测设备均在厂区外、污水入河前设置),同步建设19个人工采样点(含14个采样井、5个采样平台),实现排污口实时监控管理;二是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建设,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线监控及监控数据将全部纳入招远市入河排污口数据监管平台。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预算文件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10-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3.1.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3.1.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 号)文件要求,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45%及以上的招标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所投项目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占比,因自身投报问题,造成废标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一并备案保存】。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3)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 17:00至2026年10月2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1月13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链接])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链接]。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20000/jyweb/yt-login?appId=4102%E3%80%82%3C/dd%3E%3Cdd%3E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 7.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全随机评标。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招标代理: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3号 地址:招远市金晖路338号,单家村碑以北100米路东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曹利平 联系人:李会霞 电话:0535-8028537 电话:0535-80859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yzczhaobiao11@[链接] 监督部门: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5-27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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