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安徽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散兵镇散兵总街164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叁万贰仟叁佰柒拾壹元肆角陆分(¥1532371.4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 | 巢湖市2025年城区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
施工范围 | 本项目位于巢湖市城区范围内。建设主要包括本项目主要对巢湖市人民路小学(包含东校区、湖光校区、西校区)、巢湖市城市之光小学(包含南校区、北校区)、巢湖市团结路小学、巢湖市东风路小学、巢湖市城南小学、巢湖市世纪新都小学(包含旗山校区、半汤校区)、巢湖市光明小学、巢湖市城北小学、巢湖市东风小学、巢湖市城东小学共10所学校供电线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另外对巢湖市东风路小学钢结构连廊维护及窗户护栏安装、对巢湖市光明小学围墙维修等校园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
施工工期 | 5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鲁丹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234212117759 |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602,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30030981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236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2025年城区小学空调专线改造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巢湖市巢城教育管理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巢湖中路247号联系方式:0551-823160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嘉正国际8号楼1单元602联系方式:130030981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工电话:17333255827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