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化龙(不含)-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钢筋采购
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CG2025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工程(化龙(不含)-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钢筋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原因:招标公告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年8月20日,更正为:2025年8月25日。
(一)类型:修改 位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6点
原文:供应商应为采购材料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采购材料的生产商:①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须备具钢材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的生产能力;③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并且是本项目要求的一线品牌。代理经销商:①生产商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一线品牌(粤钢、韶钢、湘钢、柳钢)的授权书。
现文:供应商应为采购材料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采购材料的生产商:①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须备具钢材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的生产能力;③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并且是本项目要求的一线品牌。代理经销商:①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一线品牌(粤钢、韶钢、湘钢、柳钢)及二线品牌(除一线品牌外)的供货能力,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类型:修改 位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第2点(4)
原文:(4)供应商应为采购材料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采购材料的生产商:①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须备具钢材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的生产能力;③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并且是本项目要求的一线品牌。代理经销商:①生产商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一线品牌(粤钢、韶钢、湘钢、柳钢)的授权书。。
现文:供应商应为采购材料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采购材料的生产商:①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须备具钢材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的生产能力;③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并且是本项目要求的一线品牌。代理经销商:①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一线品牌(粤钢、韶钢、湘钢、柳钢)及二线品牌(除一线品牌外)的供货能力,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邹明
招标人联系电话:183791653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383274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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