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项目已经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邓发改审批(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8-411381-04-01-848766,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以工代赈推广项目(吸纳当地劳动力参与施工,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招标人为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湍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811381000190
2.3项目概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起端为十林镇凤杨村(桩号7+500)末端至裴营乡魏寺村西(桩号39+500),总治理长度32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工程、险工治理工程、岸坡护砌工程等;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邓州市境内;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7个标段,5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
施工1标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20+200~22+000)河道疏浚工程、(右岸8+000~8+295、9+300~9+560、17+370~17+530、17+750~17+960、21+700~22+500)险工治理工程及(左岸7+500~8+800)岸坡护砌工程;
施工2标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左岸19+700~20+600、22+200~22+800)险工治理工程及(左岸22+800~23+900、24+700~25+500)岸坡护砌工程;
施工3标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左岸27+470~27+700,右岸26+500~27+100、34+050~34+650)险工治理工程、(左岸28+600~29+290,右岸28+300~29+200)岸坡护砌工程及管理工程;
施工4标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右岸35+315~36+700)险工治理工程及(左岸32+600~33+300、36+100~38+500,右岸36+800~38+500)岸坡护砌工程;
施工5标段:南阳市唐白河治理(湍河邓州市段)工程(26+200~26+650、31+300~34+700、38+600~39+500)河道疏浚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
监理1标段:施工1、2标段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
监理2标段:施工3、4、5标段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
2.7招标范围:
施工1-5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1标段:施工1、2标段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服务;
监理2标段:施工3、4、5标段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监理周期:
施工1-5标段:240日历天;
监理1-2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5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5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2监理1-2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为5人以上(含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构成中须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5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6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与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满足条件的企业在投标时,需上传承诺书、信用评价文件及公示网址。
上述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优惠政策。
(4)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
4.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http://***/%EF%BC%89%E7%B3%BB%E7%BB%9F%E5%86%8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nyzf%E6%A0%BC%E5%BC%8F%EF%BC%89%E5%8F%8A%E8%B5%84%E6%96%99%E3%80%82%E8%8B%A5%E5%9B%A0%E4%B8%BA%E8%87%AA%E8%BA%AB%E5%8E%9F%E5%9B%A0%E9%94%99%E8%BF%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F%BC%8C%E9%80%A0%E6%88%90%E6%8D%9F%E5%A4%B1%E7%94%B1%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EF%BC%88%E6%93%8D%E4%BD%9C%E8%BF%87%E7%A8%8B%E4%B8%AD%EF%BC%8C%E8%AF%B7%E5%8A%A1%E5%BF%85%E4%BF%9D%E6%8C%81CA%E8%AF%81%E4%B9%A6%E5%9C%A8%E7%94%B5%E8%84%91%E7%AB%AF%E7%9A%84%E6%AD%A3%E5%B8%B8%E6%8E%A5%E5%85%A5%EF%BC%89%3C/p%3E%3Cp%3E
4.6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EF%BC%89%3C/p%3E%3Cp%3E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 电话:0377-62128766
代 理机 构:河南湍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市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 电话:0377-67095668
行政监督部门:邓州市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81006032265W
电 话:0377-62687988
地 址: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