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以及配送采购项目招标
一、招标编号:09[招项]20251513-51
二、招标项目: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以及配送采
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范围及需求:
(一)采购范围:米线、面条、油条、糕点、包子、馒头等早点类,蔬菜、水产
品、肉类、冻品、豆制品、食用油、大米、调料、禽蛋、乳制品(含新鲜牛奶、酸
奶等)、水果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
(二)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招标人上级要求、经营管理调
整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协商提前终止合同,且招标人无需
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配送数量: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及实际需求数量进行配送(按需配送)。
(四)质量标准:所提供的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述规定,肉禽
及冻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所述规定,食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22
标准,食品中农残留量符合GB2763-2021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
加工的成品,原料新鲜、源头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报
告。
1.大米为粳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并提供“SC”质量安全标志,颗
粒饱满、色泽晶莹、口感好,生产日期为供货日期近3个月内,保质期12个月以上;
2.食用油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GB/T1536-2021质量标准的菜籽油(提供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果蔬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源自当地时令品种;
4.冷冻类及调料、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并提供“SC”质量安全标
志;
5.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并提供当日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SC”质量
安全标志;
6.豆制品、半成品需提供“SC”质量安全标志;
7.米面制品:提供国家质检部门当日有效的检验证明材料;
8.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
(四)采购预算金额:约257万元。
(五)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投标活动;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
权。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4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提供的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
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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