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2026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劳务服务
二、项目预算:
序号 | 项目类型 | 面积(亩) | 上限单价(元/亩) | 金额(元) |
1 | 低质低效林改造 | 5600 | 435 | 2436000元 |
合计: | 2436000元 | |||
注: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投标人须以单价进行报价。
三、服务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2026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大围山国有林场本部片区和花门工区中的 5600 亩林分质量差的中龄林、近熟林和成熟林进行低质低效林改造,实现项目区森林质量提升,增加生态服务功能,增强林业碳汇储备。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提供的作业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根据作业设计和采伐设计要求,设计小班内所采伐的木材由中标方采伐后搬运至采购人指定货场,采购人对外销售时中标方需负责装车。采伐、搬运及装车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招标预算里面,中标后须由中标方承担。
二、相关标准:(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6)38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26)23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林生发(2025)5号);
(4)《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林资发(2023)1
号);
(5)《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湖南省森林经营规划》(2021-2050年);
(7)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可持续经营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湘林资(2024)12号);
(8)《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湘林资(2017)16号);
(9)《湖南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作业设计要点》(湘林办造(2021)10号;
(10)《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11)《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12)《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
(13)《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
(14)《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2026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三、技术规格:(一)人工杉木—珍贵阔叶复层混交异龄择伐经营模式(模式I)
(1)适用对象:适用于立地条件中等及以上,杉木人工林。
(2)经营目标:主导功能为珍稀树种培育、生态功能兼顾大径材生产。
(3)目标林分:杉木—珍稀树种复层异龄混交林。目的树种包括杉木、栎类等。上层杉木目标树株数密度 13-20 株/亩,树龄 40 年以上,胸径为 35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10-17 立方米/亩。珍稀阔叶树进入主林层后,目标树株数 6-8 株/亩,平均树龄 50 年以上,胸径 40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 7-10 立方米/亩,固碳、释氧、储能、蓄水能力提高 35%以上,土壤肥力提高 30%以上。经目标树作业经营,促进潜在目标树(阔叶树种)更新生长,林分逐步演替为近自然复层异龄混交林,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树种为骨架的近自然林。
(4)经营措施
1.介入状态:林下更新层形成期
Ⅰ.在冠下更新造林的前一年对杉木人工林进行综合抚育,按照留优去劣的原则伐除非目的树种、干型不良木及霸王木等,并进行林下清理及目标树和部分其他保留林木修枝,上层保留木郁闭度保持在 0.6,并注意保留天然更新的幼树(苗)。
Ⅱ.当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 30%以上的林分;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水平低 30%以上;或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惨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进行采伐,并注意保留天然更新的幼树(苗)。
Ⅲ.通过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林分密度在 60 株左右时或采伐后,在林冠下补植乡土珍稀树种不少于 30 株/亩。栽后 3 年内每年采用培兜抚育 2 次,时间为每年的 5 月、9 月,只清除影响幼树和幼苗生长的杂灌和泡桐等速生树种,注重保留天然更新的阔叶目的树种。
Ⅳ.更新层达到 10 年生后,进行第一次透光伐(或生长伐),郁闭度控制在 0.6(伐后确定上层木目标树 13-20 株/亩),并进行必要的修枝作业,抚育后阔叶树幼树上及侧方有 1.5 米以上的生长空间。
当下层更新幼树生长再受到抑制时,再次对上层林木进行透光伐(或生长伐),伐后上层郁闭度不低于 0.6。
2.技术措施
Ⅰ.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
采用目标树经营作业法,按照目标树经营的原则,区分出目标树、竞争木或者干扰树、一般林木、辅助树,按照所规定的采伐强度先伐除干扰木、竞争木,必要时伐除一般林木。采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根据实际径阶及密度,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低质低效林改造:伐除病害木、风倒木以及影响目标树生长的竞争木或者干扰树。株数强度一般控制在 5%-30%之间,蓄积强度控制在 20%以内。
Ⅱ.林地清理
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80 厘米。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有散生毛竹分布的小班要伐除现有散生毛竹,采挖竹鞭进行物理灭除,防止竹林扩鞭蔓延。
Ⅲ.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方法,穴植规格 50 厘米×50 厘米×40 厘米。整地宜于造林前一个月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保护原有植被。将挖出来的表土堆在种植穴的上方,底土堆在种植穴下方,以防水土流失。
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合肥 1.00 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 1 个月施用。
Ⅳ.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种植沟(或种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小穴,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小穴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
海拔 800 米以下,树种选择青冈栎、木荷、鸡爪槭、乌桕,混交比例为 2:2:2:2 :2 ,补植株数 30、60 或 100 株/亩;海拔 800 米以上,树种选择红豆杉、鸡爪槭、鹅掌楸,混交比例为 4:3:3,补植株数 30 株/亩或 60 株/亩。
Ⅴ.抚育管护
加强林分补植后抚育管护,始终维持低干预、高保留原则,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二)人工松类近自然经营模式(模式 II)
(1)适用对象:适用于立地条件中等及以上,马尾松林。
(2)经营目标:主导功能为生态防护、森林景观美化,兼珍稀树培育。
(3)目标林分:针阔异龄混交复层林。目的树种包括马尾松、青冈、乌桕等。培育年限 60 年以上,目标蓄积量 36-60 立方米/亩,目标树株数 13-20 株/亩,目标径级 40厘米以上。上层青冈等目标株数 13-20 株/亩,胸径 40 厘米以上,树高 30 米以上;次层阔叶树(等)目标株数 27-30 株/亩,胸径 25 厘米以上,树高 18 米以上;更新层阔叶树(乌桕等)53-60 株/亩,胸径 5 厘米以上,树高 6 米以上。经单株木择伐作业经营,促进潜在目标树(阔叶树种)更新生长,形成针阔异龄混交林。
(4)经营措施
1.介入状态:林下更新层形成期
Ⅰ.建群或造林 8-9 年后,种间生长竞争激烈,林分出现分化,开展透光伐 1 次,保留株数大于 133 株/亩。
Ⅱ.更新层达到 10 年生后,进行第一次透光伐(或生长伐),郁闭度控制在 0.6(生长伐强度控制在伐前林木蓄积量的 15%以内,伐后确定上层木目标树 13-20 株/亩),并进行必要的修枝作业。
当下层更新幼树生长再受到抑制时,再次对上层林木进行透光伐(或生长伐),伐后上层郁闭度不低于 0.5。
2.技术措施
Ⅰ.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
采用目标树经营作业法,按照目标树经营的原则,区分出目标树、竞争木或者干扰树、一般林木、辅助树,按照所规定的采伐强度先伐除干扰木、竞争木,必要时伐除一般林木。采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根据实际径阶及密度,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低质低效林改造:伐除病害木、风倒木以及影响目标树生长的竞争木或者干扰树。株数强度一般控制在 5%-35%之间,蓄积强度控制在 25%以内。
Ⅱ.林地清理
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80 厘米。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 年版),采伐的松木和超过 1 厘米的枝桠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处置,所有疫木禁止运出疫区,疫木经粉碎(削片)后采取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经过灭活处理的方式在当地进行利用。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有散生毛竹分布的小班要伐除现有散生毛竹,采挖竹鞭进行物理灭除,防止竹林扩鞭蔓延。
III.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方法,穴植规格 50 厘米×50 厘米×40 厘米。整地宜于造林前一个月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保护原有植被。将挖出来的表土堆在种植穴的上方,底土堆在种植穴下方,以防水土流失。
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合肥 1.00 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1个月施用。
IV.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种植沟(或种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小穴,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小穴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
海拔 800 米以下,树种选择青冈栎、 木荷、鸡爪槭、乌桕,混交比例为 2:2:2:2 :2 ,补植株数 30、60 或 100 株/亩;海拔 800 米以上,树种选择红豆杉、鸡爪槭、鹅掌楸,混交比例为 4:3:3,补植株数 30 株/亩或 60 株/亩。
V.抚育管护
加强林分补植后抚育管护,始终维持低干预、高保留原则,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三)天然阔叶林大径级多功能经营模式(模式 III)
(1)适用对象:适用于立地条件中等及以上,阔叶一般用材林。
(2)经营目标:主导功能为木材生产兼顾生态服务功能的阔叶混交林。
(3)目标林分:栎类、枫香、乌桕类阔叶混交复层林,目标树密度 10-15 株/亩,蓄积为 13-17 立方米/亩,60 年目标直径 40 厘米。经单株木择伐作业经营,促进潜在目标树(阔叶树种)更新生长,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
(4)经营措施
1.介入状态:林木分化阶段
Ⅰ.当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 30%以上的林分;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水平低 30%以上;林分优良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小于 2 株/亩的林分;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 40%以下;或发生自然灾害,短期内难以恢复健康,进行低效林改造采伐。
Ⅱ.郁闭度小于等于 0.4,且依靠自然力难以恢复的乔木林,补植乡土珍稀树种 30 株/亩。低效林改造采伐后,在林冠下补植珍稀树种不少于 30 株/亩。栽后 3 年内每年采用培兜抚育 2 次,清除影响幼树和幼苗生长的杂灌和速生树种,注重保留天然更新的阔叶目的树种。
Ⅲ.更新层达到 10 年生后,进行第一次透光伐(或生长伐),郁闭度控制在 0.6(伐后确定上层木目标树 13-20 株/亩),并进行必要的修枝作业,抚育后阔叶树幼树上及侧方有 1.5 米以上的生长空间。
Ⅳ.当下层更新幼树生长再受到抑制时,再次对上层林木进行透光伐(或生长伐),伐后上层郁闭度不低于 0.5。
2.技术措施
Ⅰ.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
采用目标树经营作业法,按照目标树经营的原则,区分出目标树、竞争木或者干扰树、一般林木、辅助树,按照所规定的采伐强度先伐除干扰木、竞争木,必要时伐除一般林木。采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根据实际径阶及密度,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低质低效林改造:伐除病害木、风倒木以及影响目标树生长的竞争木或者干扰树。株数强度一般控制在 5%-35%之间,蓄积强度控制在 25%以内。
Ⅱ.林地清理
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80 厘米。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有散生毛竹分布的小班要伐除现有散生毛竹。
III.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方法,穴植规格 50 厘米×50 厘米×40 厘米。整地宜于造林前一个月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保护原有植被。将挖出来的表土堆在种植穴的上方,底土堆在种植穴下方,以防水土流失。
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合肥 1.00 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 1 个月施用。
IV.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种植沟(或种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小穴,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小穴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
海拔 800 米以下,树种选择青冈栎、木荷、鸡爪槭、乌桕,混交比例为 2:2:2:2 :2 ,补植株数 30、60 或 100 株/亩;海拔 800 米以上,树种选择红豆杉、鸡爪槭、鹅掌楸,混交比例为 4:3:3,补植株数 30 株/亩或 60 株/亩。
V.抚育管护
加强林分补植后抚育管护,始终维持低干预、高保留原则,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四)天然阔叶林近自然经营模式(模式Ⅳ)
(1)适用对象:适用于立地条件中等及以上,天然次生阔叶水土保持林。
(2)经营目标:主导功能为珍贵树种培育兼顾生态服务功能的阔叶混交林。
(3)目标林分:青冈类、甜槠、麻栎、银木荷、亮叶水青冈—阔叶异龄混交林。先期上层阔叶树目标树株数密度9-11 株/亩,40 年目标胸径35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为10-17立方米/亩,60 年目标胸径 45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为 17-23 立方米/亩。经单株木择伐作业经营,促进潜在目标树(阔叶树种)更新生长,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
(4)经营措施
1.介入状态:林下更新层形成期
Ⅰ.在林分改造的当年对天然次生阔叶林进行综合抚育,按照留优去劣的原则伐除干型不良木、断梢木、枯死木,并进行林下清理及目标树和部分其他保留林木修枝,并注意保留天然更新的幼树(苗)。
Ⅱ.林间空地内栽植青冈类、木荷等珍贵乡土阔叶树,株行距 3 米×3 米(含天然更新的幼苗幼树),栽后 3 年内根据林下植被状况科学安排培蔸抚育或采用带状和穴状割灌除草3-5 次,注重保留天然更新的目的树种。
Ⅲ.更新层达到 10 年生后,进行第一次透光伐(或生长伐),郁闭度控制在 0.6(生长伐强度控制在伐前林木蓄积量的 25%以内,伐后确定上层木目标树 13-20 株/亩),并进行必要的修枝作业,抚育后幼树上方及侧方有 1.5 米以上的生长空间。
当下层更新幼树生长再受到抑制时,再次对上层林木进行透光伐(或生长伐),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
2.技术措施
Ⅰ.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
采用目标树经营作业法,按照目标树经营的原则,区分出目标树、竞争木或者干扰树、一般林木、辅助树,按照所规定的采伐强度先伐除干扰木、竞争木,必要时伐除一般林木。采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根据实际径阶及密度,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低质低效林改造:伐除目标树周围的竞争木、干扰树及病弱木,清理病虫害木和枯立木。株数强度一般控制在 25%-30%之间,蓄积强度控制在 20%以内。
Ⅱ.林地清理
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80 厘米。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有散生毛竹分布的小班要伐除现有散生毛竹,采挖竹鞭进行物理灭除,防止竹林扩鞭蔓延。
Ⅲ.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方法,穴植规格 50 厘米×50 厘米×40 厘米。整地宜于造林前一个月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保护原有植被。将挖出来的表土堆在种植穴的上方,底土堆在种植穴下方,以防水土流失。
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合肥 0.50 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 1 个月施用。
Ⅳ.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种植沟(或种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小穴,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小穴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
海拔 800 米以下,树种选择青冈栎、、 木荷、鸡爪槭、乌桕,混交比例为 2:2:2:2 :2 ,补植株数 30、60 或 100 株/亩;海拔 800 米以上,树种选择红豆杉、鸡爪槭、鹅掌楸,混交比例为 4:3:3,补植株数 30 株/亩或 60 株/亩。
Ⅴ.抚育管护
加强林分补植后抚育管护,始终维持低干预、高保留原则,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五)天然马尾松林针阔混交复层异龄林经营模式(模式 V)
(1)适用对象:适用于立地条件中等及以上,中龄林阶段的天然马尾松林。
(2)经营目标:主导功能为马尾松和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大径材生产兼顾生态防护。
(3)目标林分:马尾松、阔叶异龄混交林。目的树种包括马尾松和中生阔叶树等,先期上层马尾松和中生阔叶树目标树株数密度 9 株~11株/亩,树龄 40 年以上,胸径为35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 10 立方米~17 立方米/亩。下层马尾松和中生阔叶树进入主林层后,目标树株数 7 株~10 株/亩,平均树龄 60 年以上,胸径 45 厘米以上,目标蓄积量17 立方米~23 立方米/亩。经单株木择伐作业经营,促进潜在目标树马尾松与中生阔叶树种更新生长,形成马尾松和中生阔叶异龄混交林。
(4)经营措施
1.介入状态:林下更新层形成期
在林分改造的当年对天然马尾松和中生阔叶林进行综合抚育,按照留优去劣的原则伐除干型不良木、断梢木、枯死木和拟赤杨、泡桐等非目的树种,并进行林下清理及目标树和部分其他保留林木修枝,上层保留木郁闭度保持在 0.5~0.6,并注意保留天然更新的幼树(苗),保留密度 2.5 米×3 米左右,多余的伐除。
2.技术措施
Ⅰ.低质低效林改造采伐
采用目标树经营作业法,按照目标树经营的原则,区分出目标树、竞争木或者干扰树、一般林木、辅助树,按照所规定的采伐强度先伐除干扰木、竞争木,必要时伐除一般林木。采伐后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根据实际径阶及密度,采伐后郁闭度不低于 0.6,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低质低效林改造:伐除病害木、风倒木以及影响目标树生长的竞争木或者干扰树。株数强度一般控制在 5%-35%之间,蓄积强度控制在 25%以内。
Ⅱ.林地清理
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 80 厘米。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有散生毛竹分布的小班要伐除现有散生毛竹,采挖竹鞭进行物理灭除,防止竹林扩鞭蔓延。
III.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方法,穴植规格 50 厘米×50 厘米×40 厘米。整地宜于造林前一个月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和提高土壤肥力;植穴整地应采用明穴方式,保护原有植被。将挖出来的表土堆在种植穴的上方,底土堆在种植穴下方,以防水土流失。
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合肥 1.00 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 1 个月施用。
IV.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应在早春雨透后的阴雨天进行,栽植时先在种植沟(或种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小穴,去掉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小穴中,扶正苗木适当深栽,然后在苗木的四周回填细土,回满时用手把回填土压实,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压实后再回松土呈馒头状,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
海拔 800 米以下,树种选择青冈栎、木荷、鸡爪槭、乌桕,混交比例为 2:2:2:2 :2 ,补植株数 30、60 或 100 株/亩;海拔 800 米以上,树种选择红豆杉、鸡爪槭、鹅掌楸,混交比例为 4:3 :3,补植株数 30 株/亩或 60 株/亩。
V.抚育管护
加强林分补植后抚育管护,始终维持低干预、高保留原则,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及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标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服务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六、项目相关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根据作业设计要求的实际情况开展小班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建设的示范推广,发挥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的示范效应。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配备的施工员、资料员,施工期间必须到岗职履职,在施工期间到岗不少于22天/月。每日需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施工人员每天需进行签到打卡并按时参加培训,如实记载每天的施工进度,形成出勤日志,且需通过业主的确认。
3、严格遵守浏阳市环保部门制定的有关区域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周围的电力设施设备等,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破坏或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4、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前,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人员、设备、现场的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管住火源,严格依法控制野外火源。
5、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区域内林地的使用功能。所有标语牌或广告设置必须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需临时占用绿地或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移伐树木,依照管理权限按程序报经采购人审批。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劳务费(间伐、林地清理、整地、施肥、补植、管护)、辅助设施、项目所需的培训、人工、管理、财务、应急、办公场地、服装费及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本项目在实施时由采购人提供苗木。
8、林地清理剩余物林道可视范围内的由中标供应商外运处理,其他区域须由中标供应商外运或归带整齐堆放处理。
9、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协调项目实施期间与当地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0、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购置意外险和工伤保险,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11、本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的三日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验。如在核验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七、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项目验收国家或相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供应商组织项目自查验收组,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采购人提交验收评估报告。
4、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评估报告5日内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作业设计和相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验收。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后,再进行验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单位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浏阳市大围山国有林场
1.2、付款方式:本项目中途不进行支付,乙方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凭发票、甲方验收报告,甲方付合同总金额70%,剩余30%作为补植补造保证金,第一年成活率达到 85%,年底甲方付合同总金额25%,第二年苗木保存率达到 80%,甲方安排支付剩余金额5%。
2、供应商在投标前,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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