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CTZB-2025-06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407.9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在招标人指定作业区域内完成水平运输作业(拖运)所需的作业资源和日常管理业务,包括航运作业和供应链开发相关的水平运输服务(拖运)。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本次招标确定三名中标人,并分别签署单价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合同期内服务的最高价格。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以各中标人完成的实际操作量及其单项服务价格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年度集装箱拖运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4.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倍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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