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于桥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JZPT-ZX-2025122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于桥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PT-ZX-20251223 项目名称:于桥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5万元 最高限价:104.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动态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到 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方式:1.现场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现场获取,同时提供电子邮箱、U盘以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纸质文件。2.网络方式: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3021321363@163.com;邮件主题为:XX项目+供应商单位名称。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宜请联系13021321363。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3号 联系方式:1392018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67号融汇景苑21号楼2-702 联系方式:13021321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铁环 电 话:13021321363 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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