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测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普兰店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已由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普兰店区财政局以关于申请开展普兰店区水利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的请示(普农【2025】227号);关于《关于申请开展普兰店区水利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的请示》的资金使用意见(普财【2025】1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普兰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昱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取水工程 从五四水库取水作为应急水源向丰荣水厂供水,新建取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26m?/s(10.8万m?/d)。(2)输水工程 从五四水库取水泵站新建输水管道至丰荣水厂,设计规模为1.26m?/s,线路总长约6.3km,管材为涂塑钢管,管径约为DN1200,沿线设置检修井、排气井、排泥井等附属构筑物。(3)配水工程 新建配水管网至大谭街道、唐家房街道和大刘家街道,3个街道共包含24个行政村。配水管网总长度约35km,管径为DN200~DN400,沿线设置加压泵站、检修井、排气井、排泥井等附属构筑物。
2.2建设地点:普兰店辖区内。
2.3招标范围:大连市普兰店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测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设计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个日历日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总工期50个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投标保证金:3万元。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②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③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专业需包含水利水电。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①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第①、②、③项中相应的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满足本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