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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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 | ||||
标段(包)名称 |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东莞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SAMOS”)应通过成熟、稳定、可靠的信息通信与控制技术,对东莞空港中心的公共货站以及集装箱码头整个营运作业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应能准确、实时地管理ULD、海运集装箱、货物、船舶、作业机械等的所有作业信息,并实时追踪空运提单的全流程信息。 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与准确性,系统能够显著降低船舶与货物的停时,减轻港口与货站的泊位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项目目标为最终每年处理220万吨货物。同时,也为货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而低成本的物流服务。 | ||||
招标内容 | SAMOS作为高度集成的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全面覆盖东莞空港中心与香港国际机场之间的跨境运输流程。系统实现从货代申请航空货物载具(ULD)到确认货物离开香港国际机场或东莞空港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系统将统一协调货站与码头的关键子系统,包括:
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化调度,提升操作效率与承载能力,强化货站与码头在海空联运模式中的协同效能,从而实现跨境物流的无缝高效运作。 SAMOS首期项目采购范围包括:
由中标人负责开发的海空联运操作管理系统(SAMOS),作为项目的核心平台。 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完成后,所有定制开发的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需要在交付时提供完整源代码及技术文档。乙方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该源代码或将其转让、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包括从需求调研、方案设计、程序开发、测试、部署到用户培训的全流程实施服务。 系统上线后,中标人将提供:
涵盖SAMOS上线所需的硬件设备(含系统和软件安装),包括东莞与香港两地用户所需的终端设备(如电脑、平板、手持终端)。
包括SAMOS上线所需的网络需求和云服务。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2027年3月1日前项目上线。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4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注: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至少一年度的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所有者权益均为正值。 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复印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提供有效期内的:①认证证书复印件、②在国家认监委网站(网址:www.cnca.gov.cn/)对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以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供应商可通过网站首页中“互联网+服务—查询服务—认证结果”进行查询),已失效或撤销的视为无效证书,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如暂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相当于ISO20000及ISO27001系列标准的认证证书也符合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持有以下有效认证之一的项目经理:PMP、PRINCE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具备8年或以上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时间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工作经验由投标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上述任何一项资格要求均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A类或B类业绩一个: A类:“航空货站全流程操作管理系统”项目 该项目必须于自动化货站内实施,且项目实施的货站所在机场在2020年~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货邮吞吐量全国排名前10(含国内和国际货邮吞吐量,排名数据以中国民航局公布的2020年~2024年度数据为准)。自动化货站定义为货站内有ULD专用存储货架,而当中的ETV(升降式转运车)、提升机等设备在搬运ULD过程中必须为无人操作。该项目系统必须包含以下至少3个功能模块: 1)收发货管理; 2)ULD存储管理; 3)对接自动化设备进行ULD搬运操作,自动化设备包含但不限于ETV(升降式转运车)、提升机等; 4)对接航空公司系统或货站系统。 B类:“码头操作系统(TOS)”项目 该项目必须于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内实施,且项目实施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所属港口在2020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集装箱吞吐量全国排名前10(含国内和国际集装箱吞吐量,排名数据以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20年~2024年度数据为准)。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定义为码头船舶装卸、水平运输、堆场装卸等所有或部分主要作业环节的设备按照系统设定的作业流程,实现集装箱装卸和运输的自动或半自动化操作,由调度系统自动下发任务到设备。该项目必须直接调度自动化设备,或者对接自动化设备的控制系统(ECS),自动化设备应包含以下至少2项: 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岸桥); 2) 智能导引车(IGV); 3) 集装箱龙门起重机(场桥)。 注:项目名称仅作为参考,以项目实际实现功能内容作为评价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对应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收款凭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合同关键页内容应至少体现投标人的项目参与、合同签订日期、建设内容、功能模块等关键信息,合同中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详细技术协议用于说明。投标人的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还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货邮吞吐量全国排名及集装箱吞吐量全国排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上述业绩要求均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手续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手续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 19日17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0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dhualun.com.cn/) | ||||
招标人 | 莞港智慧空港投资(东莞)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港口大道2号虎门港企业总部大厦7楼708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9-81716868-81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72166-846 | ||
招标监督机构 | 莞港智慧空港投资(东莞)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69-81716868-81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形式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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