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二标段(红庙污水处理厂)(ESSJ-202509QT-0060010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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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509QT-006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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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市发改审批〔2025〕22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城区
建设规模:拟对恩施市城区现状红庙污水处理厂、谭家坝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设备更新,解决现状设备老化问题。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标段 谭家坝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一)对污水处理厂内老旧设备进行更换,包括进水泵房粗格栅、双曲面搅拌器、潜水循环泵、脱水机房脱水机、污泥井回流污泥泵、老旧检测仪表等,共计更新设备109套(台);(二)改建污水提升泵房等,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对保障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二标段 红庙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一)更新红庙污水处理厂自动控制中心,实现污水处理厂联网运行管理;(二)对污水处理厂内老旧设备进行更换,包括进水泵房粗格栅、双曲面搅拌器、潜水循环泵、脱水机房脱水机、污泥井回流污泥泵、老旧检测仪表等,共计更新设备59套(台);(三)改建污水提升泵房等,进一步完善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对保障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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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项目实施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4)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合同估算价8246.15万元;二标段(红庙污水处理厂),合同估算价4440.24万元。各投标人只可对本招标项目的 1个标段投标,若对多个标段投标,则以标段顺序排序最前的标段有效,其余标段均按无效标处理。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4440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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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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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③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系指:市政工程,包括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拟派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各投标人只可对本招标项目的 1个标段投标,若对多个标段投标,则以标段顺序排序最前的标段有效,其余标段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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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02日至2025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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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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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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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web/%EF%BC%89%E3%80%81%E6%B9%96%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www.hbggzyfwpt.cn%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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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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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