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服务类招标第BLSBFW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前期服务类招标(项目编号:E1504012025091501001)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经评审的投标人报价及排序
标段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BLSBFW | 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27500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38000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内蒙古华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37500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承诺的项目主要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书和项目业绩: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大地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60日历天内或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竣工并签发竣工证书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邬春龙 | 职称 | 副研究员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国道 331 线阿尔诺尔布敦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2、G1817 乌斯太至银川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3、国道 625 线珠恩嘎达布其至额乐特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陈本兵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企业业绩 | 1、省道305线甘库平一级公路补充工程(连接线)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技术咨询; 2、省道 305 线甘库平一级公路补充工程(好通高速连接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3、G1817 乌斯太至银川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 ||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60日历天内或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竣工并签发竣工证书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鹏亮 | 职称 | 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 2、宝武公路(平宝公路~津围公路联络线)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卢德梅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企业业绩 | 1、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 2、宝武公路(平宝公路~津围公路联络线)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3、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公路(梅丰公路-宝新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 ||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华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期限 | 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60日历天内或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竣工并签发竣工证书之日止。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翠莲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省道26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蒙宁界)公路工程; 2、国道338线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3、国道338线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至乌兰镇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田福祥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质量要求 | 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
安全目标 |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作业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 ||
企业业绩 | 1、省道 26 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蒙宁界)公路工程; 2、国道338线嘎鲁图至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3、国道338线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至乌兰镇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8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98
邮 编:024000
招 标 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7楼
邮政编码:024000
联 系 人:阿先生
电 话:0476-8012006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
邮 编:010051
电 话:15047252727
联 系 人:赵晓研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