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怀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2GC25A01G037)”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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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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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 20 分
商务文件: 15 分
报价文件: 6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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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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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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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 20 分
商务文件: 11 分
报价文件: 6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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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2)中:
投标人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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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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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过以下任一奖项,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
本项满分 4 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仅计一次得分。
注:获奖项目中需承担施工任务。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网上公示截图或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如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官网文件不能体现出工程类别的,可另提供能证明工程类别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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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投标人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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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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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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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3):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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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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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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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即x.xx%),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招标项目E1=0.2;E2= 0.1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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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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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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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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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即x.xx%),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招标项目E1=0.2;E2= 0.1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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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中:“(2)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和奖项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最多只能提供2个投标人业绩、1个投标人奖项,若超过规定数量,评标委员会仅评审投标文件中排序在前的类似业绩和奖项,多余的类似业绩和奖项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予评审。”修改为:“(2)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最多只能提供2个投标人业绩,若超过规定数量,评标委员会仅评审投标文件中排序在前的类似业绩,多余的类似业绩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不予评审。”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出函)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怀宁县城市管理局、
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金瓯商务广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邮 编:246121
联 系 人:孙伟伟、操煦
电 话:0556-4669210 、0556-466212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
电 话:0556-4967802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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