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C-2025-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0402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9本品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由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1、联合体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一般资格审查资料,资料仅须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 2 | 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表-7承诺书 | 1、如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法人进行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将合同总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无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东为同一人等),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前项的60%;2、如中型企业投标的,且中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且小微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条大型企业要求执行; 4、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联合体投标的根据上述条款联合体各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1、如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法人进行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将合同总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无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东为同一人等),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前项的60%;2、如中型企业投标的,且中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且小微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条大型企业要求执行; 4、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联合体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包含中小微企业的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本条第(5)条要求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不包含中小微企业或本条第(5)条要求的须按上述条款提供相应承诺)。 |
| 3 |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四) | (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本采购项目所有企业均可报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2、如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法人进行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将合同总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无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东为同一人等),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前项的60%。3、如中型企业投标的,且中型企业符合《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且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条大型企业要求执行。5、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联合体投标的根据上述条款联合体各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本采购项目所有企业均可报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仅预留部分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如大型企业或其他组织法人进行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将合同总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无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东为同一人等),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前项的60%。3、如中型企业投标的,且中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且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条大型企业要求执行。5、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联合体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包含中小微企业的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本条第(5)条要求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不包含中小微企业或本条第(5)条要求的须按上述条款提供相应承诺。) |
| 4 |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五 |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是□否,具体内容为:(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仅预留部分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5 | 采购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联合体由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CA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联合体由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CA 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以系统为准)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除外)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响应文件所有材料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即可。)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6 | 采购文件-评分表-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类项目(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监测评估项目等类似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每提供1个得5分,其他类型业绩每提供1 个得2 分,最多得15 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类项目(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监测评估项目等类似项目),其中提供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每提供1个得5分,其他类型业绩每提供1个得2 分,最多得15 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 7 | 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三) |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由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CA 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由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CA 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购买招标文件环节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系统中选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以系统为准)。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除外)。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响应文件所有材料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即可。)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桃林路1号
联系方式:0851-8581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E、F座
联系方式:1898418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915014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鑫
电 话:189841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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