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办法,现将2025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内容
2025年完成的科研纵向项目、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知识产权等科研成果及成果形成过程的证明材料,需要补充登记的2024年度科研成果(2024年度科研成果单独做汇总表)。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个人成果信息录入及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月1日—2月28日(为了及时完成教育部相关数据填报,个人材料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登记);
第二阶段为院部审核材料时间:3月1日—3月8日;
第三阶段为学校收取材料时间:3月9日—3月13日。
三、登记要求
科研成果登记录入工作主要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通过云平台上传项目、论文、著作、知识产权、获奖等的电子支撑材料,著作需要提交原件。云平台登记中,各类科研成果若有依托项目的,请务必选择“项目类型”,并在“依托项目”栏目下进行关联;独立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请选择“无依托项目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项目汇总表于3月8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kyc@hafu.edu.cn(标题为“院部名称+成果登记”),纸质版在3月13日前由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后提交。
附件:科研项目登记要求2025
科研处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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