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高定展厅及办公区装修项目已经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1号楼建设规模:面积为约361平方米,吊顶下高度约3米(准确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方式,对1号楼一层高定展厅及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手续办理(包括消防、燃气等相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所有手续)、整体精装修施工、硬装(空间结构改造、墙面地面顶面装饰、水电消防工程等)、软装(展厅展柜家具饰品、办公区桌椅设备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包括空调设备、新风设备、整体地暖、净水系统、电子设备)、消防与燃气改造、展厅与办公区楼上局部区域的防水改造、智能控制系统、甲醛检测与清除等;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竣工资料归档。2.2.2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P-C)方式,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一楼展厅及办公区域进行整体精装修施工、设备设施安装调试、硬装、软装家具等工作内容(含水、电、通讯、智能化等)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2.1施工:设计成果施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及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虽未包含在施工图内但在原设计方案中提及或实现方案必备的全部内容,以及其它投标单位提出并被招标单位采纳的优化方案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施工完成后要达到E0级环保标准。2.2.2.2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包括高定展厅及办公区装修所需整体及分项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仓储。2.2.2.3 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2.2.2.4工程缺陷维护服务:施工完成及验收合格后3年内承担该高定展厅及办公区装修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及核心设备使用维护责任,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2.2.5办理施工所需全部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确定、建筑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审批、施工现场管理、用电增容手续办理、施工及物业验收、保险、现场踏勘指明内容拆除、物业管理竣工验收、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等从合同签订到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2.2.6 甲醛检测与清除:甲醛检测的区域范围,涵盖所有施工涉及的室内空间。对所有装修材料表面、家具内部及表面等进行全面的甲醛清除处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甲醛清除剂等。2.2.2.7 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包含在报价中。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150.00万元2.3其他: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和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展厅或商用办公装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展厅或商业办公区装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除施工负责人外任何岗位。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只承担本工程,近五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企业展厅或办公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交纳证明),本项目除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1.5 财务要求: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1.6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2%8C%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F%BC%88%E4%BF%A1%E7%94%A8%E6%9F%A5%E8%AF%A2%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9%EF%BC%9B%3Cp%3E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后的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3.1.7其他要求:完全接受招标文件附带合同条款内容不修改,中标公告后10日内按招标文件附带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合同。 3.1.8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得参加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若存在管理或者控股关系的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投标人在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前,不得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收到行政处罚的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工程建设企业黑名单”查验结果为准。③列入际华集团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核实后为准。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网址:www.jihuacaigou.com)进行注册。4.2 完成注册后,请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采购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10:00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同时进行在线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请密封后邮寄至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定商务服务分公司(联系人:孙鸥,地址:北京大兴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联系方式:17600929046)。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未邮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任务。6.开标评标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2 开标地点:北京大兴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6.3 本项目需要视频述标,请投标人提前准备述标材料(ppt),每家述标时间30分钟以内。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9.联系方式联系人:孙鸥联系电话:1760092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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