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2025)琼96拍5号
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6年1月16日10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03室以增价拍卖方式对下列七宗土地合并进行现场公开拍卖,现将第一次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海南椰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火山口地质公园7块土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20号】,面积31044.13㎡;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27号】,面积33306.57㎡;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28号】,面积33318.16㎡;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29号】,面积33391.66㎡;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30号】,面积33237.11㎡;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31号】,面积33323.38㎡;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8)第009032号】,面积33336.66㎡。
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1853.3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70.664万元,增价幅度为9.2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7时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17时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
户 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珠支行
账 号:2662 8743 2582 26478
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25)琼96拍5号竞买保证金。
三、查封、抵押情况: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上述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
四、标的物情况:详见海南正信富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作出(2025)(正信富业)(JG)字第03001、03002、03003、03004、03005、03006、03007号《土地估价报告》,以实物现状为准。
五、瑕疵说明:详见评估报告,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对是否存在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向税务等有关部门征询了解,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自愿负担全部费用,并自行承担竞买的风险和损失,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再对负担欠费情况提出异议(特别提示)。
七、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税费负担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部门咨询(特别提示)。
八、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必须符合上述土地所在地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政策规定可向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2)因买受人在不动产所在地无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特别提示)(3)竞买人不合符政策、虚构资格等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成交、无效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自愿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自行承担竞买的风险和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在不动产所在地无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单位: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金融花园A栋2楼
联系电话:欧阳先生 13976111340
委托方监督电话:65392241、653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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