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2025086A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亚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6栋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零玖拾捌万陆仟元整(20986000.00元)
评审得分:82.2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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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部污水处理厂1#除臭系统(一期氧化沟+预处理系统)
品牌(如有):扬州九天
规格型号:生物除臭设备:气量:30000m3/h,玻璃钢内板+碳钢骨架+聚氨酯保温+玻璃钢外板;包含生物填料及内部构件;含离心风机2台,1用1备,风量:30000m3/h;全压:2800Pa;功率:45.0Kw;过流件:FRP,含隔音箱。叶轮及壳体用玻璃钢;循环水泵2台,1用1备,流量:60m3/h;扬程:24m;功率:7.5Kw;过流件:304不锈钢,带防雨帽;加湿水泵1台,流量:30m3/h;扬程:23m;功率:4.0Kw;过流件:304不锈钢,带防雨帽。循环水箱2套,材质:FRP;喷淋及排水管路系统1套,材质:UPVC;系统内部风管1批,Φ1000,含直管及管件,材质:FRP;排气筒1套,Φ1000*15000,含塔架、取样平台、取样口及防雷接地,材质:FRP;配套检测仪表设备,PLC全自动电控柜(304柜壳,室外防雨)及电线电缆;加热系统2套,N=12kW,380V/3P,配套温控系统,I型,SS316,装于循环、加湿水箱。圆形风管DN100-1000,约810米(实际以发生量为准),材质:FRP,配套管道支架、过路桁架及管道阀门配件;粗格栅密封罩55m2;材质:304骨架+PC耐力板;细格栅密封罩70m2;材质:304骨架+PC耐力板;厌氧池密封罩516m2;材质:玻璃钢弧形盖板;一期氧化沟密封罩4200m2;材质:玻璃钢弧形盖板。
数量:1台
单价:3350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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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峰(组长),赵毓,王兴明,樊繁,耿李波,赵伟,代志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5.89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733303040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灵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灵璧县机电产业园院内
联系方式:13965325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7333030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王坦
电 话:13965325187、173330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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