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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重新)询比公告

包头市 其他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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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重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重新)(项目编号:BJCG-BTTT2025-03-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加强拆旧闲置资产科学整合利用的通知》(中国铁塔〔2021〕15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做好资产延寿和维护保养工作的通知》运营维护〔2022〕13号)和《关于各盟市分公司成立资产整合中心,进一步加强拆旧闲置资产科学整合利用的通知》(内蒙古铁塔维护部〔2022〕56 号)文件要求,包头分公司需成立资产整合中心,开展资产鉴定、整合工作。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基准价折扣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基准价格表详见公告附件(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无法推送附件,请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查看)。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资产整合服务包括:

(1)设备拆检、设备整合、设备加电检测等步骤,其中设备加电检测由服务单位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

(2)拆旧物资鉴定、维修整合。拆旧物资整合主要是对拆迁基站拆旧物资、建设改造拆旧物资、维护改造拆旧物资做初步鉴定,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维修整合,再次利用。

(3)物资日常管理,拆旧物资整合服务单位对入库物资进行日常管理,根据出入库单进行日常台账登记、每月定期对物资整合情况进行分析,盘点,提交运营维护部分析月报;根据整合情况定期移交可用物资到工程库房,并做好日常移交记录;对于不能整合的报废物资配合完成资产处置。

整合的物资主要有开关电源、空调、FSU、配电设备、一体化机柜、蓄电池等,具体以技术规范书要求和采购人委托为准。

采购预算:不含税30万元,税率为6%,含税31.8万元。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以最先达到的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包头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控股及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4)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一份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开关电源、空调、FSU、配电设备、一体化机柜、蓄电池)其中任意两种资产类型及以上相关的整合、维修维保或检测业绩(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出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如结算单(或订单)内容较多时,可提供业绩甲方出具的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订单明细表予以证明,无法证明结算单(或订单)与框架协议对应关系的,将不予认可。C.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供应商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内蒙古自治区)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6)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17)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B)电子询比(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分至2025年7月30日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比选)文件款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B)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09时0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0.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街道迎宾小区(民族东路10号)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haojm3@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编:100079

联系人:王琪、王洋、湛姝婷

电话:

17330096026

电子邮件:wangqi.zgtj@chinaccs.cn

10.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wangqi.zgtj@chinaccs.cn)提出。

10.3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7月17日

附件:基准价格表

设备类型

服务项目

单位

预估数量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开关电源

设备二级鉴定/拆解

348

160

设备整合(包含检测、鉴定、拆解、整合工作)

50

650

设备加电检测

30

450

空调

设备二级鉴定/拆解

80

160

设备整合(包含检测、鉴定、拆解、整合工作)

50

550

设备加电检测

30

450

FSU

设备二级鉴定/拆解

216

30

设备整合(包含检测、鉴定、拆解、整合工作)

25

200

配电设备(配电箱、差异化备电、共用管理器等)

设备整合(包含检测、鉴定、拆解、整合工作)

40

350

一体化机柜

设备拆解

10

200

设备整合(包含检测、鉴定、拆解、整合工作)

10

400

蓄电池 

设备二级鉴定/拆解(铅酸蓄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含梯次电池)

组、块

1500

30

库存电池组测试、挑捡、整合

100

200

变压器

设备鉴定(需出具正规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5

1688

设备鉴定(无正规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

20

200

梯次电池上站费

上站费(市区包含石拐新区)

200

50

上站费(固阳县、土默特右旗、石拐旧区)

80

120

上站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白云鄂博矿区)

80

200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以代购人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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