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综合楼项目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综合楼项目(ESLF-202510FJ-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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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510FJ-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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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综合楼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5】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咏凤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咏凤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项目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055.25平方米,同时进行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环境外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内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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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项目拟建项目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055.25平方米,同时进行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环境外等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内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5559145.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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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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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企业为项目班子成员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 本项目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仅作为综合加分项。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人应当提供近3年(2022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用于评审(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以其成立年算起提供、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或者提供一份满足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亦可。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查询内容截图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一份满足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亦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若为联合体、则其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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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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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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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09时00 时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式电子开标,投标人于开标当天及时登录恩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室进行电子投标,招标人主会场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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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标、评定分离模式。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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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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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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