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南山生态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南山生态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5-45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5-041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33号
项目代码:2510-410311-04-01-470085
3、工程概况:项目建设点位于北至南山大道、西至现状十八屯景区边界、南至现状路、东至王城大道区域。占地53784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场地工程、排水工程、绿化给水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栈道及半山亭等构筑物翻新,园建道路、绿化及设施的改造提升,车行环线及人行环线的新建,以及视频监控、路灯等设备的更新改造等。
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310347.01元;其中施工费52445661.62元,设计费864685.39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含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9、工期:18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2月06日 至2025年12月1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0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 系 人:夏科长
电 话:0379-65261000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联 系 人:孙大伟
电 话:13783469162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5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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