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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和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B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7205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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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和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B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FJ2601719-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和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B幢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项目审批文号:教发函〔2025〕615号、 教发函〔2025〕617号和教发函〔2025〕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勘察和设计。勘察范围:根据地质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建设用地红线图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按照规范要求布设地质勘探点及勘探深度,并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物理勘探、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编制、成果审批配合服务并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工作。设计范围:本项目为交付使用前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本项目实行设计总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鸟瞰图、绿建设计(含配合标识评审)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及专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测算){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包括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钢结构等]、给排水设计(含热水、直饮水系统)、供配电设计、电气设计、暖通空调设计、消防设计(含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配套工程)、节能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实验室专项、室外工程设计(含道路、管线综合、各专业管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海绵城市设计等)},BIM设计(将建筑物的结构、设备、管道等信息进行数字化建模,开展数字化报建、碰撞检查等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的针对性应用,并配合做好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应用,详见批复的工可报告)以及前期咨询服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施工单位施工图深化设计审查)及配合工程施工验收后续服务(含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项目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附注: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存在后期调整的可能性,设计人应负责按要求修改,所有调整不产生额外的设计费用。
  2.3 服务期限:8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1,378,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总建筑面积47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人防机动车库等,总投资约45091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勘察等级为甲级。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570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人防机动车库等;项目总投资54454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勘察等级为甲级。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B幢项目总建筑面积46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室、实验实习用房、科研用房、人防机动车库等;项目总投资44151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勘察等级为甲级。
  2.7 其他说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未来技术楼A幢项目仅有一个单体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为47100平方米;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A幢项目仅有一个单体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为57050平方米;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信息工程与技术楼B幢项目仅有一个单体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为464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初步和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4、本工程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以下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建、报批、技术交底、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工作。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2种情形: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6、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E3%80%8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3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4.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8.0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4.00)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勘察项目,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勘察内容均以勘察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0~4.00)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初步和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2)设计方案项目认知(0~5.0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理解,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进行评分。(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总体设计思路(0~5.00)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充分阐述设计愿景和设计策略,场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可行,并对日照影响和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建筑平面及空间设计(0~5.00)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各类实验室布局合理且响应任务书要求,科研实验空间人性化并考虑交往需求。(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0~5.00)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科研实验建筑类型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校园建筑特征。(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结构及机电设计(0~5.00)结构及机电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与建筑方案契合度高,设计说明是否完备,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各专业方案设计及设计深度(0~5.00)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绿色建筑设计(0~5.00)响应节能减排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能耗控制措施,采用被动式和主动式的节能技术,适应地域气候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实验室工艺设计(0~5.00)基于任务书提出的实验需求,就各类实验室提出有针对性建议,特殊实验工艺流程设计合理,符合相关工艺设计规范的要求,特殊实验室有效成果展示。(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0~5.00)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各专业的设计说明是否完备,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合理,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齐全。(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勘察方案(0~4.00)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0~5.00)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采取的对策合理有针对性。(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0~4.00)阐述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勘察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0~4.00)阐述勘察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项目服务承诺(0~2.00)勘察设计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全面、周到。(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0~1.50)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50)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建筑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勘察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电气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暖通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造价专业人员1名(0~1.50)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0~1.00)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组成员具备大师(0~2.00)项目组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的得2分,具有省级勘察设计大师或设计大师的得1分,满分2分。(此项限评1人,以最高的荣誉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企业奖项(0~2.0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有一个市级奖项得0.5分,有一个省级奖项得1分,有一个国家级奖项得2分;(限评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取;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7.3 定标方法:票决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价格因素:结合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2)企业信誉:结合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财务状况:结合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考虑。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结合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设计团队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设计工作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2、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采用明标,相关暗标要求均不适用。定标方法备注:1、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2、定标资料应按要求放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除中标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每家补偿人民币20000元。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2、备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③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④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⑥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⑦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①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7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7家,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判定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4、本项目使用单位为南京大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联系人:黄菲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025-85655573电话:1995166199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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