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509 | 项目名称 | 福田区八卦三路岁宝壹品苑D栋808-811号房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岁宝壹品苑 |
面积/数量 | 446.8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2-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8.5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 | ||
履约条件 |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因违反消防规定被查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装修开工、消防验收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 3.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办公范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品及从事有噪音、污染的项目; 4.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行办理、承担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水、电、空调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23元/㎡/月,物业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空调费8元/㎡/月(5-10月); 5.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6.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月租金; 7.租赁保证金: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5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2个月租金总额的资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基数按合同最后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租赁期满后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再予以全额无息退回租赁保证金; 8.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房屋装修改造方案需经属地管理部门审批后报物业中心同意生效,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违规搭建阁楼、隔层,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租期届满,承租方应在5日内退还房屋使用权,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饰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故意损毁; 11.该物业不得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12.承租方需遵守《岁宝壹品苑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业主管理规约》《岁宝壹品苑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所有条款及物业其它规定。 | ||
其他补充说明 | 该物业计算租金面积为446.83㎡(其中808号房为91.02㎡,809号房为90.95㎡,810号房为90.86㎡,811号房为174㎡)。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公开竞价(多轮报价)交易方式。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分支机构、机关事业单位。 2.如意向承租方为深圳市注册的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授权函。 3.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2,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9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谢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6577552;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机关服务中心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1)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的;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的; (5)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6)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7)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3.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可选择2年至5年租期。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