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XTK20250200116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新余市吉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发行2026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主要工作包括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注册工作及存续期工作、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本项目选聘1家主承销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一名为中标人,牵头承销商由中标人担任,联席承销商由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及联席承销商承销比例为7:3。本次中标人不参与集团公司3个月内债券主承销商投标业务。
2.3发行规模:10亿元
2.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
2.4时间要求: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资料报银行间协会审批。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其他:承销费控制价格:不超过0.1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2日00:00时至2025年12月30日23:59时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00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参与开标大会。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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