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公务用车一台。
二、相关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之内。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配送。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产品为原厂商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 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6、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 、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产品验收通过前外包装数量、质量及外包装内产品数量、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应将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七、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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