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勘查开发L型水平井(6口)总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129000029015),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华新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ygcgpt.com)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部煤层气勘查开发L型水平井(6口)总包工程,具体为和顺横岭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2口水平井,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4口水平井。 2.2 招标编号:HXZB-GC20250409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共4口水平井总包工程; 002第二标段:和顺横岭区块煤层气勘查开发2口水平井总包工程; 各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1)完成L型水平井施工工艺优化与工程设计,包括钻完井、压裂改造和排采工艺优化与施工设计。 (2)完成L型水平井的钻完井工程施工,包括设备动迁、钻井、定向、导向、录井、下套管、固井、测井以及生产材料的供应(套管管材)等。 (3)完成L型水平井的压裂工程施工,包括设备动迁、压前作业、射孔、压裂施工、压裂材料供应、备水、配液、压后管理、清理井筒等。 (4)完成L型水平井排采设备安装与排采技术服务,包括包括排采设计制定,排采设备选型、采购、下泵作业、井口工艺安装、井场内供电及排采系统建设、排采技术服务15个月、排采期内的修井作业等。 (5)完成L型水平井单井工程总结报告编制。 2.4工期:合同签订后3年。 1、产能建设期:自开工之日(发包人书面发给承包人的开工通知单上载明的开工日期)起,单井施工(钻井工程、压裂工程、排采系统建设)工期为6个月。 2、排采服务期:自单井排采设备运行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单井产能测试,稳产3个月后完成产能测试单井移交,共计15个月;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15个月内未完成产能测试,则由承包人提前1个月向发包人申请排采服务期延期。 3、第一标段(武乡区块)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施工2口井。根据产能测试效果,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二期2口井施工。 如遇特殊情况,如社会因素、政策性因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恶劣天气、复杂地质因素、地方协调、不可抗力影响及发包人原因影响上述工期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工期。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每个阶段工期延误,承包人不承担责任,工期依次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地方限制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相应文件)。 3.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煤层气水平井开发总包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且内容至少包含钻井、压裂工程)。(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工程量结算单)及对应发票、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有效查验结果;要求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需通过验收证明或工程量结算单或发票进行证明)。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勘查、钻探、油气开发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5设备要求:如为购买设备,需提供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如为自产设备,需提供产权证明;如为投标人直接从国外厂商进口的设备,须提供报关单。如以上资料中不体现关键参数,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一标段:投标人至少自有2套钻机设备(石油ZJ30或ZJ40设备)。 第二标段:投标人至少自有1套钻机设备(石油ZJ30或ZJ40设备)。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进度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4-2809:30至2025-05-07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华新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华新阳光采购平台”(www.ygcgpt.com)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通过"招标信息"栏目参加投标。 4.5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详情请查阅主体库网上注册指南;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栏目(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109:00(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法:登录华新阳光采购平台(www.ygcgpt.com)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递交。 5.3 递交地址:华新阳光采购平台(www.ygcgpt.com)。 注: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法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5-05-210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通过华新阳光采购平台组织远程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华新阳光采购平台异议功能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朝 电话:0351-2453225、2221733、2221755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xbid.com.cn)、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网址:ygcg.jinshenjy.com)、华新阳光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武乡县能源局(电话:0355-6390940;邮箱:wxxnyjfzghk@163.com)、和顺县能源局(电话:0354-8348364;邮箱:hsnyhgg@163.com)、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新阳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45号东楼23层 联系人:张朝、闫潇腾 电话:0351-2453225、2221733、2221755 0351-2221744(财务) 邮箱:hxygkj@sina.com 开户行名称:山西华新阳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号:1480109375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