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吉林市骨伤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吉林省
项目概况
吉林市骨伤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2号-1
2、项目名称:吉林市骨伤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0万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的优惠参考,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100%;
(说明:按同种类同规格市场当日零售均价的百分比报价。“市场当日零售均价”:
即以“吉林市欧亚超市”和“吉林市大润发超市”当日同种类同规格的均价为参考(不包括促销价格)。甲方随机进行核检,不接受区间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吉林市骨伤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货物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提供的副食品需要具有相关检疫或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05月08日至 2025 年05月15日 16 时止
方式:供应商登录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
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