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7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301380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6B、C、D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福田区商报路2号 |
面积/数量 | 334.02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9.26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签约时限: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物业交付:按租赁房屋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承租方已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现有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及消防等设施设备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及消防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单方解除合同等要求。3、修缮改造: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在使用或装修等过程中不允许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承重框架,不得进行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改造;对房屋装修和改建,租赁按现状交付,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不得因现状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补偿责任,不得进行房屋布局的改变。4、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不得对外分租。5、租赁押金:承租方需缴纳2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6、安全责任:在承租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在该房屋内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跟出租方无关;并承担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7、因装修需要的内部改建、设置与出租房屋形成一体的(添附)资产,在合同终止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内部结构改建、设置归出租方所有。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1、出租资产使用情况:空置状态。2、有房产证。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1-福田区商报路2号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如资质或资料造假,出租方将没收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因此所造成的影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二)承租方须每月交清水电费、管理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为准。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