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对綦江区2026年巨灾保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綦江区2026年巨灾保险 | 40 | 无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注:1.此次磋商不接受保险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参与,且不接受任何保险机构以专兼业代理资质参与投标。允许分公司和支公司参与投标。
2.本项目以共保方式承保,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为首席承保人。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范围的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
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集团(总公司)或上级机构进行授权的有效授权文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qijiangweb/%EF%BC%89%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4%BB%A5%E5%8F%8A%E5%9B%BE%E7%BA%B8%E3%80%81%E6%BE%84%E6%B8%85%E7%AD%89%E7%A3%8B%E5%95%86%E5%89%8D%E5%85%AC%E5%B8%83%E7%9A%84%E6%89%80%E6%9C%89%E9%A1%B9%E7%9B%AE%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7%A3%8B%E5%95%86%E5%AE%9E%E8%B4%A8%E6%80%A7%E8%A6%81%E6%B1%82%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綦江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B栋4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2月3 日 9 时 30分。
(七)开标时间:2026年 2月3 日 9 时 30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48820828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8号红星写字楼A座15楼
(二)平台服务单位: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綦江分中心
联系人:黎老师
电 话:02348671761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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